湘大教发〔2025〕2号
关于印发《全讯新网官网本科教学质量监控办法
(2025年修订)》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
《全讯新网官网本科教学质量监控办法(2025年修订)》已经学校研究同意,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全讯新网官网
2025年1月8日
抄送:校党委委员,校领导。
全讯新网官网党政办公室2025年1月8日印发
全讯新网官网本科教学质量监控办法
(2025年修订)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本科教学质量管理与监控工作,完善教学质量监控机制,不断提高教学管理水平和人才自主培养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关于深化本科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意见》《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全讯新网官网章程》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教学质量监控是依据学校本科教学规章制度、质量标准和一定的工作程序,对影响教学质量的主要因素和培养过程的主要环节进行监督、评价、反馈,推动持续改进,践行质量文化,以保障和提升本科教学质量。
第三条 本科教学质量监控坚持点面结合,突出重点,客观公正,全员性和全程性相结合,过程监控与结果监控并重的原则。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四条 学校教学委员会对学校本科教学质量监控工作进行指导、审议和评价。学院(教学部)教学委员会依其职责对本单位本科教学质量监控工作进行指导、审议和评价。
第五条 学校成立本科教学质量监控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全校本科教学质量监控工作,研究解决质量监控过程中发现的突出问题。
(一)领导小组组长由分管教学工作的校领导担任,成员由教学质量监督与评估中心、教务处、教师工作部(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学生工作部、人事处、计划财务处、招生与就业指导处、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团委、图书馆、网络与信息中心等部门负责人组成。
(二)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学质量监督与评估中心。教学质量监督与评估中心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
第六条 职能部门依其职责负责制定和完善相应的质量标准及实施方案,组织开展教学质量监控工作,研究解决质量监控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推动持续改进。
第七条 学院(教学部)成立以院(部)领导为组长的本科教学质量监控与督导小组,制定本科教学质量监控与督导工作实施细则,对本单位的本科教学工作进行全方位、全过程的监控。
第八条 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工作督导团根据《全讯新网官网本科教育教学督导工作办法》有关规定,对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工作进行监督、指导、检查、评价与咨询。
第三章监控内容
第九条 教务处负责组织对本科教学基本建设与教学运行工作进行质量监控。主要内容包含:
(一)人才培养方案及实施情况,主要包括人才培养方案的制定、修订和实施等;
(二)专业建设,主要包括专业建设规划、专业设置与结构调整、专业评估(含新办专业评估)、一流专业、专业认证及专业建设发展情况等;
(三)课程建设,主要包括课程建设规划与实施情况、一流课程、课程教学资源、课堂教学秩序、课堂教学效果、课程考核(含考试命题质量与试卷评阅质量)等;
(四)教材建设,主要包括教材建设规划、教材出版、教材选用等;
(五)基层教学组织,主要包括基层教学组织设置、开展教学改革与研究情况等;
(六)实践教学,主要包括实验教学、实验教学设备建设与利用、实习实训、毕业论文(设计)、社会实践等;
(七)人才培养质量,主要包括应届毕业生毕业要求达成度、社会适应度、专业人才培养目标的达成情况等;
(八)教学管理工作,主要包括规章制度、质量标准的建设与执行、教学管理过程的规范性等。
第十条 教学质量监督与评估中心负责组织常态化监测、反馈本科教学基本状态信息,相关职能部门依据职责组织开展质量监控。主要内容包含:
(一)办学条件建设,主要包括师资队伍、经费投入、图书资料、教学用房、教学科研仪器设备、信息化建设等基本办学条件;
(二)教学与学习体验,主要包括在校学生和应届毕业生的学习体验调查、教师教学体验调查、教学质量评价与信息收集分析等。
第十一条 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负责实验室建设与管理监控,主要包括实验室管理制度建设与实施、环境与安全管理、实验队伍建设与培训等。
第十二条 教师工作部(教师教学发展中心)负责师德师风建设与教师教学能力监控,主要包括教师职业行为规范、师德师风教育、教师教学能力提升等。
第十三条 学生工作部负责学风建设监控,主要包括学生理想信念教育、专业思想教育、学术规范和诚信教育、文化素质教育、创新创业教育、学习投入、学业指导与帮扶、考风考纪等。
第十四条 招生与就业指导处负责生源质量、就业与发展质量监控等。主要内容包含:
(一)生源质量,主要包括生源结构、专业招生录取情况等。
(二)毕业生就业与发展质量,主要包括毕业生就业与创业指导服务质量、就业创业情况、职业发展质量等。
第十五条 团委负责社会实践的组织与监控,教育引导学生在社会实践中厚植家国情怀、了解国情民情、增长知识才干、激发挺膺担当。
第十六条 学院(教学部)负责对本单位的“招生-培养-就业”人才培养全链条进行监控,及时发现并解决教学过程、教学管理、教风学风等方面的问题。
第四章监控方式及要求
第十七条 质量监控采用日常性监控、周期性监控和专项监控相结合。主要方式有教学检查督导、教学质量评价、教学状态数据采集与分析、教学信息反馈、师生体验调查、毕业生跟踪调查、用人单位调查、质量年报等。
第十八条 职能部门对教学质量监控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处理,并跟踪改进;对比较突出的问题,依照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在一定范围内公开处理意见。
第十九条 学院(教学部)对教学质量监控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并把整改和建设情况及时反馈给相关部门。
第二十条 学校实行教学质量监控定期报告制度。职能部门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教学质量监控工作报告,学院(教学部)提交教学质量监控与督导工作总结,学校定期发布《本科教学质量报告》《教学评估与督导工作通讯》。
第二十一条 教学质量监控结果应纳入单位和个人的年度考核、职称评定、岗位聘任、津贴分配、评奖评优等,并依照学校相关规定进行奖励或惩处。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学校原发布的《全讯新网官网本科教学质量监控办法》(湘大教发〔2015〕21号)同时废止。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由教学质量监督与评估中心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