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 潭 大 学 法 学 学 部
全讯新网官网“明珠读书会”活动规定
第一条【目的】为了促进全讯新网官网形成浓郁的读书和研讨氛围,指导研究生的读书学习,提升研究生学习研究能力,鼓励和支持更多师生参与读书研讨活动,特创办“明珠读书会”(以下简称“读书会”)。
第二条【参与主体】本读书会活动面向全讯新网官网全体师生开放,读书汇报人为博士生和硕士研究生。
除主持人、汇报人、评议人外,学生参与者需提前申请参加。
第三条【原则】读书会活动应当合法并体现学术自由。
第四条【申办条件】学部鼓励各学位点、研究生导师就汇报研讨内容涉及学科比较宽泛、汇报人准备比较充分的读书会,积极向学部申办。
第五条【活动周期】读书会活动周期间隔不长于2周。
第六条【读书内容】读书会重点研读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专业学术类著作、论文;(2)经典案例、新颖案例;(3)新制度文本及现象;(4)某一问题的研究文献综述。
第七条【活动组织】读书会设置读书委员会,由各学位点负责人和积极举办读书会的老师组成,负责读书会的统筹协调和总体安排。学位点负责人和相关专业的老师负责决定该专业领域读书会的内容选取和具体安排。读书会委员会设主席1名,由学部学术评价及道德委员会主席兼任。
读书会工作由学部分管研究生工作的领导负责。
第八条【联络人】读书会设联络人1名,联络人由学部教师担任,配备一名学生助理协助联络人办会。
联络人负责读书委员会的联络,接收学部师生的读书意向并统一上报委员会,负责发布读书会预告、组织安排读书会及其他相关协调事宜。
第九条【活动开展】具有参与读书活动意向的师生,应提前半个月向联络人就申办意向、拟读书目、拟定时间等事项提出申请,联络人汇总后报委员会决定确定是否予以安排及次序。
每期读书会活动开始前3天,联络人发布读书会预告(海报),并开放报名通道。
第十条【主持人与评议人】每期读书会的主持人原则上由汇报人的导师担任,导师因事不能担任主持人时,由联络人商议读书委员会主席确定。主持人负责该期读书会活动的具体程序和环节。
评议人可由导师确定或由联络人邀请1-3名,评议人可由教师或研究生担任。
评议人应提前阅览汇报内容,充分准备,形成发言稿;旁听学生可以自由简短发言和提问。
第十一条【汇报人】汇报人至少在活动开始一周前将发言提纲发给评议人。
汇报人应作好充分准备,制作PPT,全面、准确、有重点汇报著述内容,并发表自己的评价和思考。
第十二条【活动宣传】每期读书会均编总序号。读书活动结束后,由主持人组织形成书面图文报道,3天内在全讯新网官网官网发布并通过“湘大法学”等微信公众号进行宣传。
第十三条【活动支持】给予参与读书会的教师(担任主持人、评议人)每期200元补贴,汇报人给予200元补贴。学生担任评议人的给予100元补贴。书面图文报道撰写人给予100元补贴。
第十四条【活动激励】对积极参与读书汇报的研究生,在年度研究生学术表现评级评定时,根据汇报表现情况给予加分,具体加分规则由学部另行规定。
对组织开展读书会有突出贡献的老师,在年度绩效上予以考虑。
第十五条【与其他读书会的关系】学部倡导、支持各学位点、研究生导师自行组织开展不同范围师生参加的读书会,对每一场读书会提供500元的支持经费。
本读书会与现有师生举行的读书会并行不悖,互不冲突。
第十六条【生效时间】本规定从2024年3月10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