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 潭 大 学 法 学 学 部
为做好我部2025年“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2号)、《全讯新网官网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办法》(湘大研发〔2017〕10号)、《全讯新网官网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经学部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决定,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选拔,确保质量,按需招生。
2、坚持把考查考生的综合素质和专业水平作为考核的重点,选拔具有创新能力、良好学术潜力或实践能力的人才。
3、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在复试录取过程中切实做到尊重考生、服务考生,维护考生合法权益。
4、加强和完善监督检查机制,切实维护考生的正当权益。
二、管理机构
1、学部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李仕春
副组长:陈双喜、吴勇、李蓉
成员:由博士生导师代表组成
实行组长负责制,全面负责本单位博士研究生的复试和录取工作。
2、学科专业复试小组
学部成立学科专业复试小组,负责对本学科博士研究生的专业知识和综合能力测试。
三、选拔程序
(一)材料审核
1、考生本人须符合报考条件,提前与所报考的博导充分沟通,并已确认博导当年的招生指标,且征得博导同意后方可报考。
2、参加选拔的考生请于12月3日前将《全讯新网官网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要求的材料(按顺序编号)交到或邮寄到全讯新网官网教务办公室。
3、复试时请携带研究生证、身份证原件进行身份核查。
4、考生须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提交材料中发表的论文须遵守学术道德规范。如发现有不符合学术道德规范行为的,学校将取消其申请资格或录取资格或学籍。
(二)创新成果要求
在公开发行的学术期刊上发表5000字以上的法学学术论文一篇。
(三)复试安排
1、复试名单的确定
学部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生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对考生的科研能力和综合素质进行评估与初选,根据考生的科研基础和导师招生名额,提出进入复试阶段的考生名单,并在学部主页公布复试名单。仅进入公示名单的考生才能进入面试考核,进入复试名单的同学请进入咨询QQ群:597832741。
2、复试时间与地点
时间 |
具体安排 |
地点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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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用线下复试,复试全程录音录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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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4日 下午14:30—17:30 |
外语考核(满分100分) 专业综合(满分100分,含法理学、专业课程) |
全讯新网官网法学楼东附第一阶梯教室,考场安排将提前在QQ群里公布,请考生在本组面试开始前到达指定考场外进行候考。 |
考场设休息区:东附楼第二阶梯教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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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5日 上午8:30—17:30 |
面试考核(满分100分) |
全讯新网官网法学楼研讨室,考场安排将提前在QQ群里公布,请考生在本组面试开始前到达指定考场外进行候考。 |
考场设休息区:东附楼第二阶梯教室 |
(四)考核方式及内容
本次考核内容包括:“外语”、“专业综合”以及“面试”,其中“外语”和“专业综合”为闭卷笔试科目,外语考试时间1小时,专业综合考试时间2小时。将其各项复试成绩加权求和为总成绩。
(1)外语(总分100分):根据学科专业的培养要求进行专业外语考核。
(2)专业综合(总分100分):分为法理学(满分100分)和专业课程(满分100分)两部分,权重分别为50%。
(3)面试(总分100分):考生需提前准备好PPT,以PPT展示的形式汇报),面试时间不得少于30分钟。面试分为科研能力考核及科研计划考核两部分,权重分别为50%.
A.科研能力考核(满分100分):科研能力审核包括科研论文、著作、奖励三个方面。考生需提交能够证明其科研能力的材料,包括科研论文、著作、奖励等。复试前考生的成果创新必须通过学部学位委员会的认定。考核形式为考生当场回答相关专业问题来评估考生的专业基础水平,复试小组成员结合申请者的科研成果和回答问题情况独立打分,取算术平均值为考生科研能力最终面试成绩。
B.科研计划考核(满分100分):考核内容为申请者对读博士学习期间的研究构想。研究构想包含拟研究问题(博士论文选题构想)、研究方法、参考文献、相关科研成果等。复试小组成员结合申请者提交的科研计划和面试问答进行独立打分,取算术平均值为考生科研计划最终面试成绩。
(五)录取
1、总成绩(百分制)=外语成绩*10%+专业综合成绩*20%+面试成绩*70%。
2、总成绩不及格者(<60分)不能录取。
3、考生是否录取根据导师招生计划按总成绩(含硕博连读、“申请-考核制”)从高到低顺位确定。如果同一报考导师名下,参加复试考生出现总成绩相同情况,按复试阶段的导师评分由高分到低分确定。
4、报考同一导师专项计划的考生按照总成绩单独排名录取。
5、学部将在学部主页公示复试成绩,公示5日,公示无误后,将拟录取名单报送研究生院。
最终拟录取名单经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确定后,由研究生院在研究生院网站公示7日。
四、监督管理
1、学部监督电话:0731-58293566.;邮箱:2169459720@qq.com,我部接受考生的投诉及监督。经查实的招生违规行为,属于考生的问题(如提供虚假材料),将取消其录取资格;属于导师的问题,将视情节轻重,取消该导师当年乃至以后的招生资格。
2、学校监督电话:0731-58292015(校纪委、监察专员办)
0731-58292051(研究生院招生办)。
五、体检
考生在确认拟录取后1个星期内,将个人有效体检报告(二甲医院及以上,复试前三个月内均可)邮寄至录取学院,未按时邮寄体检报告或体检不合格者,将取消其录取资格。体检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要求执行。
六、学费标准
具体学费标准请见全讯新网官网财务处主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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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