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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届信用法治研究生论坛顺利举办

2023-06-01 10:34 


2023年5月28日,第二届信用法治研究生论坛在全讯新网官网信用风险管理学院隆重召开。本次论坛由全讯新网官网信用风险管理学院主办,全讯新网官网信用协会承办,论坛采取线下与线上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除我校学子外,还有来自中山大学、东南大学、南开大学、华东政法大学等高校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参与,共同围绕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立法研究的问题进行学术交流探讨。


 


全讯新网官网信用风险管理学院蒋都都老师主持本次论坛开幕式,顾敏康院长致开幕词。顾院长表示,我院是在党和国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战略目标下应运而生的,肩负着为中国信用法治建设贡献人才与智慧的使命。国家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牵头起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法(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稿)》,预示着信用体系建设法治化发展进入了新的阶段。在这样的背景下,如何回应和解决中央以及地方立法理论和实践中的难题、辅助国家治理决策、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是我们应当深入研究的课题。本次论坛为广大学子提供了相互沟通交流的机会,希望通过共同探讨推动信用法学理论的创新,为深入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提供更为坚实的理论基础。



论坛围绕“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立法问题研究”“信用信息法律问题研究”“守信激励与失信惩戒法律问题研究”三个分议题进行报告和评议,各高校研究生展开了深入的交流与讨论。议题分别由全讯新网官网博士研究生孔鼎仟、硕士研究生魏特、博士研究生刘晓瑛主持。



分议题一由中山大学硕士研究生刘佳昕、全讯新网官网硕士研究生陈颖、龚思思分别作《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商务诚信的运行机理及其立法启示——兼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法(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稿)>第三章》《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地方实践的行政组织法控制》《社会性失信约束的政策解读与构建路径》的报告。刘佳昕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商务诚信的运行过程分为“两阶段、三环节”,并进一步分析如何在此过程中帮助企业形成竞争优势。她认为,在确保信用信息规范性、准确性的前提下,商务领域不必设定过多的强制性惩戒。陈颖从地方社会信用体系组织架构及其实践现状、社会信用体系地方实践中的行政组织法困境以及完善路径三个方面具体进行汇报。龚思思指出,社会性失信约束措施可以理解为非正式规范的集合,其具有缺乏外在强制力、评价标准的不确定性、所依托的社会资源不同的特征,可将其定位为补充性的失信惩戒,并将社会性失信约束制度定位为非正式性制度。


 


分议题一的评议环节中,华东政法大学博士研究生王者也表示,他对于陈颖同学汇报中涉及的行政组织法控制的内容很感兴趣,认为我国的行政组织法与英美以及日本等国相比较为薄弱,并提出可借鉴英国模式,从传统的行政行为中心主义转向行政组织中心主义,以更好地实现依法行政目标。我校硕士研究生申江华指出,要注意区分社会性失信约束与市场性失信惩戒的目的,并在此基础上根据社会性失信惩戒涉及的主体、调整范围等确定社会性失信约束的类型化。我院蒋都都老师针对刘佳昕同学的报告,提出从市场监管的角度建设商务诚信的建议,行政部门可以在一定范围内以维持市场秩序为目的,加强对于商务失信主体的惩戒。


 


分议题二由东南大学硕士研究生王正超、南开大学硕士研究生吕换宝以及全讯新网官网硕士研究生刘隽基分别作《公共信用信息归集制度的立法逻辑与适用边界》《数据开放图景下公共信用信息再利用的法律控制》《个人信用信息异议制度完善研究》的报告。王正超认为应当从公共信用信息归集制度的内在逻辑出发,厘清公共信用信息最大化归集到最小化处理这一内在逻辑的改变,进而明确公共信用信息归集的边界。吕换宝从公共信用信息主体视角引入,以数据和信息内容融通交错为出发点,搭建公开数据与公共信用信息之间的桥梁,从而更好地控制公共信用信息再利用的法律风险。他指出,公共信用信息再利用离不开企业的技术支持,应当坚持以公私合作为全局视野进行规制。刘隽基分析了目前个人信用信息异议制度在基础理论、主体、要件、程序这四个层面存在的问题,并结合我国现存法律规定,提出了明确信用信息异议类型及其适用条件、确定异议标注适用具体要求等建议。



分议题二由我院博士研究生孔鼎仟、刘晓瑛,我院张路老师分别进行评议。孔鼎仟认为信用信息数据库的数据质量,要通过信息主体权利行使、解决信息不对称等方面进行多维度的保障。对于刘隽基同学在个人信用信息异议制度主体层面的论述,他提出应当细化未成年人和外国人信用行为界定的必要性和标准的建议。刘晓瑛表示,吕换宝同学可以对公共信用信息“再利用”的概念进行界定,梳理其与“一次利用”“二次利用”之间关系,并提出了自己对于从企业视角分析公共信用信息再利用问题的疑问。张路老师提到,公共信用信息性质的界定有“公共利益说”与“主体+职能说”两种学说。王正超同学认可前一种,张老师则认为信息本身没有性质,很难确定它是公共的还是私人的,以后一种学说来定义公共信用信息更为恰当。



议题三由全讯新网官网博士研究生李五志、华东政法大学博士研究生王者也和全讯新网官网博士研究生周灿分别作《便利与约束:守信激励与失信惩戒机制的功能定位》《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法立法视域下守信激励的分配正义审视》《行政性失信惩戒中“履职需要”的概念界定问题》的报告。李五志首先厘清守信激励与失信惩戒机制的概念和法理基础;然后将其与现有法律奖惩机制所导致的结果进行区别,揭示其能调整社会交往主体“社会交互成本”的时代内涵;最后对守信激励和我国其他奖励机制、失信惩戒同我国其他惩戒机制间的界限进行划分。王者也利用分配正义理论回应了守信激励制度中的两大质疑,即守信界定的泛化和激励措施的异化。他认为守信激励本质上是一种分配,需要遵循分配正义,并从“效率原则”“差别原则”“道德应得”三个基础原则切入,明确指出应当纳入守信激励范围的具体内容。周灿认为当“履职需要”的重要性在法律法规中尚不明确时,公共管理机构在履职过程中可以根据需要实施失信惩戒措施。我国目前立法缺乏对“履职需要”具体含义的阐明,也缺乏行政说理的空间,因此可以考虑从个案中确定其具体内涵和适用场景。



分题三的评议环节中,我院博士研究生李智讯、胡江涛和我院郑令晗老师纷纷发表了各自的感悟。李智讯认为李五志同学可以对文章中多次出现的信用义务进行阐释,并且进一步探索除交互成本外的思考维度。胡江涛提出,探讨理论的论文重点在于对理论适用的论证。他就王者也同学汇报的文章内容提出了两方面建议,一是明确守信激励分配的内容,可以具体到分配资源的类型;二是对道德领域适用守信激励的类型进行界定。郑令晗老师在肯定周灿同学挖掘问题能力的同时,也建议周同学去梳理实践中“履职需要”的行政性惩戒案例,并根据实际裁量因素、程序性规定这两个要素对案例进行分析,以“从个案中来到个案中去“的方式完善论证的逻辑。



闭幕式由蒋都都老师主持,肖伟志副院长做闭幕式致辞。肖副院长再次强调,最初设立论坛是为了在全国范围内搭建一个供青年学子互相交流的平台。世界终将是属于年轻人,社会信用体系法治化建设的事业也终将需要年轻学者来挑起重担。他认为,目前我国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有两条逻辑脉络可循,一是根植于社会信用体系本身的特征,即信用风险管理技术构建的体系;二是围绕社会治理理论,将其作为治理工具构建的体系。最后,他表示在社会信用法治建设的发展过程中,新的问题层出不穷,期待更多的年轻学者投身到建设工作中来。


 


本次论坛设有3个分议题,共进行了9个主题汇报,每一分议题均设置评议环节,每个评议环节都特别邀请了一位我院老师参与,希望能够以老师们的科研经验对各位研究生的研究内容和论文写作提供实际的帮助。独学而无友,则孤陋而寡闻;勤学而交流,则博学而睿智。第二届信用法治研究生论坛顺利落下帷幕,期待广大研究生同学一同在今后的信用法治研究生论坛继续勤学交流,我们来年再会!

 



图文:陈雪